一段時間以來,歷史虛無主義想方設法地誤導人們接受錯誤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和文化觀,把人們領上一條對民族歷史的歪曲、詆毀和否定的邪路,造成嚴重的社會思想混亂和危害。因此,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用馬克思主義武裝人民(尤其是青年人)的頭腦,引導人們堅持用唯物史觀正確地認識和對待中國革命史、中共黨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史。
作為一種思想意識,歷史虛無主義的問題集中于傳播錯誤的歷史觀點和思維模式。歷史虛無主義背離歷史研究應該堅持的唯物辯證法原則,將歷史事件、歷史人物和歷史規(guī)律孤立化和碎片化,選擇性和主觀性地“還原”“重評”或“反思”,從而陷入唯心史觀的泥潭。首先表現(xiàn)為孤立化,即撇開具體社會歷史條件追求所謂“真相”。其次表現(xiàn)為碎片化,即僅抓住歷史片段而忽視歷史發(fā)展的整體過程。第三表現(xiàn)為選擇性,即肯定支流而否定主流。最后表現(xiàn)為主觀性,即在抹黑領袖人物和英雄事跡的同時為反面人物翻案。
作為一種具有鮮明意識形態(tài)訴求的政治思潮,歷史虛無主義并沒有形成系統(tǒng)的理論體系,其理論觀點散見于各種對歷史事件的“還原”、對歷史人物的“重評”和對歷史錯誤的“反思”之中,呈現(xiàn)出碎片化的傾向。然而,無論如何“還原”“重評”和“反思”,都無法擺脫其對既定史實的否定和虛無、對歷史人物的歪曲和虛構,以及對歷史錯誤的夸大和造成錯誤的主客觀原因及獨特歷史背景的忽視或選擇性遺忘。第一,對歷史事件的否定和虛無化還原。第二,對歷史人物的歪曲和虛構化“重評”。第三,對歷史錯誤的夸大和選擇性反思。
歷史虛無主義打著“還原真相”的幌子,披著“學術研究”的外衣,擺出一副“說真話”的樣子。然而,這些表象均無法掩蓋其錯誤的理論立場和政治訴求,即反對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指導地位、反對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和企圖動搖中國共產(chǎn)黨在中國的執(zhí)政地位,最終要達到“滅史亡國”的根本政治訴求。
歷史虛無主義的社會危害性不可小覷。這種危害性不僅廣泛而且深刻,遍布社會經(jīng)濟、政治、文化和生活等各個方面,而且滲透入人們的思想、精神和心靈等各個領域,對人們的思想認識和思維方式造成無形的破壞,尤其是把不少青年人引上歧途。
在歷史虛無主義的認識中,中國近現(xiàn)代革命史、中國共產(chǎn)黨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都在所謂“還原歷史真相”名義下被曲解了,其目的在于將人們引向唯心史觀一邊。歷史虛無主義與極端民族主義和民族虛無主義“聯(lián)姻”,企圖將人們的民族觀引向極端民族主義或民族虛無主義。歷史虛無主義淪為分裂主義勢力的鼓吹手,肆意詆毀愛國主義,圖謀破壞國家統(tǒng)一,企圖將人們的國家觀引向分裂主義的邪路。歷史虛無主義滑向文化虛無主義的泥潭,曲解、污蔑和否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和紅色文化,鼓吹中國全盤西化,擁抱“藍色文明”,從而將一些人的文化觀引向文化虛無主義的謬路。
面對歷史虛無主義的危害,我們不僅需要高度警惕,而且需要采取強有力的針對性辦法,化解歷史虛無主義的危害。在同歷史虛無主義的斗爭中,我們要用馬克思主義占領意識形態(tài)主陣地,掌握意識形態(tài)工作領導權和話語權。我們要堅持將唯物辯證法作為歷史研究和指導意識形態(tài)領域斗爭的根本原則和方法,培育和引領人們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從而筑牢反對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理論根基。
首先,堅持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真學、真懂、真用馬克思主義,破解歷史虛無主義的錯誤及危害。其次,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民族觀為指導,以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為切入點,在處理民族事務時推進各民族共同發(fā)展,實現(xiàn)共同富裕,培育和引領人們樹立正確的民族觀,在民族團結上筑牢反對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屏障。再次,堅持以馬克思主義國家觀為指導,堅持歷史與現(xiàn)實相結合,弘揚愛國主義,反對分裂主義,以維護國家統(tǒng)一為宗旨培育和引領人們樹立正確的國家觀,在國家統(tǒng)一上筑牢反對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屏障。最后,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文化觀為指導,發(fā)展和弘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破除文化虛無主義,以共筑中華民族精神家園為目標,培育和引領人們樹立正確的文化觀,在堅定文化自信中筑牢反對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屏障。
作為一種危害性極強的政治思潮,歷史虛無主義雖然披著學術研究的外衣,但絕不是真正的學術研究,甚至也不是思想認識問題,從根本上說是一種政治立場和政治原則問題,必須旗幟鮮明地予以反對和抵制。當前,在反對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斗爭中,我們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根本指導,抽除其唯心史觀的理論根基,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和文化觀,構筑反對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堅強屏障。
(本文系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重大項目“馬克思生活觀的內在邏輯研究”(FJ2018JD2017)階段性成果)
(摘編自《理論與評論》2019年第3期,作者系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華僑大學建筑學院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