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用藥禁忌,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用藥禁忌、服藥食忌等內(nèi)容;根據(jù)對患者造成的不良影響程度不同,又常分為忌用和慎用。
配伍禁忌
中藥相惡配伍可使某些方面的功效減弱,而相反配伍則可能危害患者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藥物在原則上禁止配伍應用。
目前,醫(yī)藥界認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以及芍藥。
“十九畏”: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以及人參畏五靈脂。
妊娠用藥禁忌
是指婦女妊娠期除中斷妊娠、引產(chǎn)外,禁忌使用或須慎重使用的藥物。常用中藥里的妊娠禁忌藥分為禁用和慎用。
妊娠禁用的多系劇毒藥,或藥性及墮胎作用較強的藥,有麝香、蜈蚣、水蛭、芫花、甘遂、大戟、巴豆、斑蝥、虻蟲、商陸、牽牛子、硫黃、雄黃、砒石、輕粉、樟腦、蟾酥、土鱉蟲、三棱、莪術(shù)、牛黃等。
慎用藥主要是活血化淤藥、行氣藥、攻下藥、溫里藥中的部分藥,有大黃、芒硝、番瀉葉、乳香、沒藥、益母草、桃仁、紅花、牛膝、川芎、皂角刺、王不留行、牡丹皮、薏苡仁、滑石、瞿麥、車前子、木通、茅根、冬葵子、附子、肉桂、吳茱萸、天花粉、代赭石、生南星、生半夏、烏頭、蘇木、凌霄花、五靈脂、蒲黃等。
服藥食忌
是指服藥期間對某些食物的禁忌,簡稱“食忌”。
熱性病應忌食辛辣、油膩、煎炸食物;
寒性病應忌食生冷;
胸痹癥應忌食肥肉、脂肪、動物內(nèi)臟、煙酒;
脾胃虛弱應忌食寒冷固硬、不易消化食物;
瘡瘍、皮膚病應忌食魚、蝦、蟹等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