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庭斌:用生命履行職責(zé)
■新華社記者 李雄鷹、毛鑫
在身上被砍27刀的情況下,仍以驚人的毅力,強忍劇痛,頑強地與歹徒搏斗,并擊斃一名歹徒,終因失血過多壯烈犧牲。他就是杜庭斌烈士。
杜庭斌,男,1970年出生,廣州番禺人。1991年10月參加公安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95年12月18日,杜庭斌同志在抓捕行動中與歹徒展開英勇搏斗,不幸壯烈犧牲,年僅25歲。
1995年12月18日下午,一輛載有21名乘客的中巴車從廣東中山開往廣州。15時許,車輛途經(jīng)番禺靈山鎮(zhèn),還有不到一個小時就將抵達終點的時候,車上突然出現(xiàn)3名歹徒,持刀搶劫乘客財物后逃竄。接群眾報案,番禺市公安局靈山派出所民警杜庭斌、曾強等人迅速出警。根據(jù)群眾提供的線索,民警兵分兩路對歹徒實施圍捕。
杜庭斌、曾強一組很快發(fā)現(xiàn)了歹徒的身影,杜庭斌果斷鳴槍示警。歹徒置之不理,繼續(xù)持刀拒捕,在鳴槍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杜庭斌、曾強撲向距離較近的兩名歹徒,迅速將兩人制服。就在這時,另外一名歹徒看見同伙被抓,突然折回,手持菜刀瘋狂砍向杜庭斌和曾強。
曾強被砍4刀,身負重傷,死死抱住一名歹徒滾下田溝,而杜庭斌身中27刀,鮮血完全浸透了他的衣服!但他強忍劇痛,與歹徒展開殊死搏斗!歹徒見杜庭斌傷重?zé)o力,拼命掙脫,企圖逃竄。杜庭斌仍不放棄,踉踉蹌蹌向前追趕,用模糊的意識和全部的力氣,向歹徒開槍射擊,將其當場擊斃。最終,逃竄歹徒被全部抓獲。
杜庭斌因傷勢過重,經(jīng)全力搶救無效,壯烈犧牲,走完了25年短暫而光輝的一生!
1996年3月22日,公安部部長陶駟駒簽發(fā)命令,追授杜庭斌同志“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英雄模范”榮譽稱號。
(新華社廣州2019年11月2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