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聯(lián)合舉辦2018年“憲法宣傳周”活動啟動儀式。近日,這三個部門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要求以“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為主題,在全國城鄉(xiāng)廣泛開展2018年“憲法宣傳周”活動。(12月3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今天(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廣泛、深入地開展憲法宣傳活動,對于增強全民法治信仰,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落實憲法規(guī)定的權利與義務,為各項建設事業(yè)提供強有力法治保障,積極意義和必要性不言而喻。
在這個崇尚創(chuàng)新的時代,憲法宣傳也要善于創(chuàng)新。設立憲法宣傳日、宣傳周,本身就是一種普法創(chuàng)新;在憲法宣傳活動中,同樣要求我們探索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和路徑,引導廣大公民掌握憲法知識、領會憲法精神、堅定憲法信仰、增進守法自覺、提升用法能力,努力讓憲法入腦入心、走進公民日常生活,成為大家的根本活動準則。
為了富有成效地開展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活動,廣州開通全省首列憲法宣傳地鐵專列、公交專車。地鐵宣傳專列將在地鐵1號線運行1個月,共6節(jié)車廂,被分為藍、紅、橙三種主題顏色,車門貼、車窗貼、車椅側貼等地方都印有憲法的有關知識,乘客還可以掏出手機,掃描二維碼,參加“我守法?你點贊”作品征集活動,贏取豐富獎品;公交宣傳專車將在廣州公交旅游1號線運行3個月,在5輛公交車車身上噴涂“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字樣的公益廣告,并在車廂內擺放憲法宣傳品便于乘車群眾閱覽。
地鐵、公交是廣大市民首選出行工具,打造移動的“普法宣傳車”,生動形象地介紹習近平總書記對憲法的重要論述、憲法的基本特點、憲法修正案主要亮點、憲法宣誓制度等內容,便于市民在乘坐出行中輕松學習憲法知識,既讓憲法宣傳真正做到貼近群眾、貼近生活,又使大家出行期間的碎片時間得到有效利用,更注重活動的趣味性增強宣傳的互動性,這樣的創(chuàng)新宣傳舉措無疑易于為市民接受、受到市民歡迎,也有望達成比較理想的宣傳效果。
憲法是總綱,憲法原則通過專門法規(guī)體現(xiàn)出來,憲法權威性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中得到維護。憲法宣傳創(chuàng)新還要善于“以案說法”,群眾身邊活生生、有代表性、影響力大的案例,具象具體、可知可感、通俗易懂,往往更便于給公民提供參照,做出明確的正面引導和反面警示。執(zhí)法主體以案釋法,不僅更專業(yè)、更權威、更精準,而且可以起到處理一案、教育一批、宣傳一片的普法效果。這也是貫徹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的現(xiàn)實要求。
憲法宣傳創(chuàng)新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把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跟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實踐有機融合,以豐富多樣的形式進企業(yè)、進農村、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qū)、進軍營、進網(wǎng)絡,推動憲法宣傳社會面全覆蓋,推動憲法精神進基層,使憲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