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日前通過所謂“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假借“民主”和“自由”之名,赤裸裸地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nèi)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這讓世人再次看清美方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也令國際社會更加厭惡美式“長臂管轄”的蠻橫無理、踐踏法治。
且看這份所謂“法案”有多荒唐吧!它要求美國政府每年對香港的所謂“自治”“民主”“人權”的狀況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給予香港相應的經(jīng)貿(mào)待遇,甚至制裁特區(qū)政府官員或?qū)嶓w等。在香港回歸22年后,美國一些政客竟然想憑“一紙杜撰的無效法案”在中國的土地上發(fā)號施令,竟然將自己打扮成所謂的“仲裁者”和“施舍者”,企圖掌握香港的命運走向,真是狂妄自大、荒謬絕倫!這種將國內(nèi)法凌駕于國際法之上、以一己之私踐踏國際道義公理的伎倆,再一次暴露了美方一些政客的傲慢霸道,注定遭到全體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
香港自回歸祖國之日起,就已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到憲法、香港基本法以及香港本地法律的充分保障。這是任何不帶偏見的人所公認的客觀事實。
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nèi)政,根據(jù)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原則,任何國家、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干預。比如,《聯(lián)合國憲章》第二條將“主權平等”、不干涉“本質(zhì)上屬于任何國家國內(nèi)管轄之事件”等確立為重要原則。聯(lián)合國大會1965年通過的宣言明確指出:“任何國家,不論為何理由,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涉其他國家的內(nèi)政、外交;不得使用政治、軍事、經(jīng)濟等措施威脅他國,以使其屈服;不得組織協(xié)助、制造、資助、煽動或縱容他國內(nèi)部顛覆政府的活動?!甭?lián)大1970年通過的有關宣言再次強調(diào):“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均無權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間接干涉任何其他國家之內(nèi)政或外交事務。”國際法院在解釋為何必須確立不干涉別國內(nèi)政原則時特別強調(diào),“這是因為就事物的本質(zhì)而言,(干涉別國內(nèi)政)總是最強權的國家所為,會輕而易舉地妨害國際正義”。
對于這些國際準則,美國一些政客當然心知肚明,但他們卻揣著明白裝糊涂,幾乎動用所有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的手段在香港煽風點火,為激進暴力犯罪分子撐腰打氣,其搞亂香港、遏制中國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在香港局勢的關鍵時刻,美國國會快速推動國內(nèi)立法程序,妄圖繼續(xù)實施“長臂管轄”,無疑將損害包括美國在內(nèi)的各方利益。
事實上,以“民主”和“人權”為借口通過國內(nèi)法干預他國內(nèi)政,美國是個慣犯。從打壓外國企業(yè)、拘押外企高管,到濫用反恐名義對他國肆意干涉打壓,美國到處使用“長臂管轄”,妄圖阻撓別國發(fā)展、顛覆別國政權,最大限度維護美式霸權。國際社會對此深惡痛絕,普遍給予抨擊譴責。就在最近舉行的聯(lián)合國關于要求美國取消對古巴封鎖問題議案的投票中,高達187個國家投了贊成票,再度驗證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道理。
當今世界,和平和發(fā)展是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主權平等、互不干涉內(nèi)政等國際法原則早已深入人心,成為國際公理。美國一些人的每一次肆意妄為都在透支和損耗本國信譽,加速美國衰敗。他們對“長臂管轄”的迷之自信必將踢上最堅硬的鐵板,對香港事務的插手干涉必遭中方堅決反制,結果只能是自取其辱、徒留罵名。
(國際銳評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