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維也納9月5日電(記者王騰飛)國際原子能機構5日發(fā)布報告說,伊朗未能按照約定日程采取切實措施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澄清伊核計劃相關項目。
國際原子能機構當天發(fā)布的報告顯示,按照伊朗今年5月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就澄清伊核計劃中所有懸而未決問題達成的方案,伊朗應于8月25日前執(zhí)行五項相關措施,使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核計劃有更深入的了解,并有步驟地澄清伊核計劃中未解決的問題。但伊朗僅在規(guī)定時限前執(zhí)行了一項措施,到目前為止也僅執(zhí)行了三項措施,另兩項未執(zhí)行措施正是伊核計劃中最敏感也是最重要的部分,被國際原子能機構歸為伊核計劃中“可能的軍事層面問題”。
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報告中說,目前雙方正就這一問題進行討論。
伊朗同意執(zhí)行的五項措施包括: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交換外界懷疑的有關伊朗可能開展高爆試驗的信息;提供伊朗有關中子輸運研究的信息;提供有關鈾濃縮離心機研究的信息;安排國際原子能機構對離心機研究開發(fā)中心進行調查;完成對阿拉克重水反應堆的核查。其中前兩項被國際原子能機構歸為伊核計劃中“可能的軍事層面問題”。
報告還顯示,伊朗雖然未按要求執(zhí)行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協(xié)商一致的措施,但仍在執(zhí)行與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去年11月在日內瓦達成的協(xié)議,并未重啟有爭議的核活動。
在上一輪維也納伊核問題談判中,由于伊朗與西方在鈾濃縮問題上分歧明顯,各方決定談判延期,下一輪伊核問題談判將在美國紐約進行。